编号:936

发帖人:遂昌热心人  发布于 2019-10-16 08:13 发表于 浙江
公积金停缴后怎么处理?
领导:本人从原单位辞职,公积金停缴。以后可能也不会再缴,应如何处理已缴纳的公积金最合适?谢谢
问政部门: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

答复时间:2019-10-17 11:24 发表于 浙江
您好!按照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缴存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办理封存手续,在我市无公积金贷款余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 
(一)本市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二)外市户籍职工账户封存满六个月的; 
(三)男性职工年满50周岁,女性职工年满45周岁的,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至县行政中心公积金窗口咨询或电话咨询8527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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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0-17 11:24:22
    已答复
  • 2019-10-17 11:24:22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了您的问题
  • 2019-10-16 19:37:04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受理
  • 2019-10-16 09:02:31
    问题已提交至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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