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14-10-09 15:28 发表于 浙江
楼主,你好!1、乡镇(街道)根据批准的计划制定了具体的河道清淤疏浚实施方案。在河道清淤疏浚过程中,县五水共治办、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水利局对实施现场进行监管,对没有按照规定实施,偏离清淤疏浚初衷的现象均及时进行了制止纠偏,对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执法部门也进行了责令整改及处罚。2、为保障河道清淤疏浚工作的顺利开展,河道清淤疏浚计划由各个街道(乡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方案确定后进行公开招投标形式,由当地村委组织实施,相关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遂昌县2014年度河道清淤疏浚计划》,经县政府批准,为防止借河道清淤疏浚之名行河道采砂之实,对“清淤责任主体、清淤疏浚点位、范围和期限、可利用弃渣所得的处置”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目的就是要防止您反映的现象的产生。3、河中心留下一堆一堆的水泥块和乱石,是由于该段河道还需进行防洪堤工程建设,在工程建设完工后会一并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