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831

发帖人:老顽童  发布于 2019-07-04 14:34 发表于 浙江
低保问题
请问低保户要符合哪些条件?现在我发现很多低保户有这样的现象,父母是有残疾不能自立了,可子女是舒服的很,在城里买了房买了车,日子过得逍遥自在,就是一个父母负担不起,要国家养着吃低保,我真的很不理解。这样公平吗?
问政部门:县民政局

县民政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19-07-05 11:24 发表于 浙江

“老顽童”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低保问题”已转至我局,现将有关低保的申请和认定答复如下:我县低保根据《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8号)执行。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是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家庭成员:1、持有遂昌县户口的居民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 。家庭收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家庭财产: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第十条规定 。 

您反映子女有条件赡养父母而父母享受低保待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如有线索请您联系遂昌县民政局社救科(办公室电话8128629)。
当前状态:已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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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7-05 11:24:30
    已答复
  • 2019-07-05 11:24:30
    县民政局回复了您的问题
  • 2019-07-05 11:15:38
    县民政局已受理
  • 2019-07-04 15:43:56
    问题已提交至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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