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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人:路人甲  发布于 2014-08-02 21:37 发表于 浙江
待在偏远乡村十多年的教师想调到离县城近点的学校,谁说了算?
每年一到寒暑假,便有许多教师主动写申请要求调动,而大多数想调动工作的都是山区或者平川城镇的老师。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在山区的想调到平川去,在平川的想调到县城来。这些调动本无可厚非,但每次调动都是几人欢喜几人愁。 从人性的角度讲,一个人在一个地方、一个环境里呆久了,必然会产生一种惰性,会失去进取心,尤其像教师这种没什么功名利禄可求的行业——下很大功夫也不一定能出多好的成绩(尤其是山区学校),即使出了成绩也不一定能有很多的奖金。长期呆在这种环境里,也最容易让人的激情和锐气消退。 从现实生活角度讲,有的教师家在城里工作在山区,有的工作在不同的城镇,学校离家几十公里远,交通不便,每周日下午就去学校直到周六早上才能回家(回家成为一件头痛的事情),给生活造成许多的不方便。家庭没办法照顾,没有家的稳定又哪有工作的心思。生活的不如意影响了工作,工作的不如意又必定影响到生活,于是人就容易变得不思进取,自暴自弃了。这样下去,对于老师本人和对他所教的学生都是致命的。 教师也是人。社会应该关注山区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他们一毕业就奉献在山区教育事业上,少则五六年,多则十来年,甚至把最宝贵的时光都留在了山区。每周日中午早早到校,周末方可离校,牺牲了多少与家人在一起的幸福时光,甚至有的连媳妇都找不到,既要上课,还要做饭、挑水、洗衣服,哪有时间去谈情说爱?十年寒窗努力奋斗考上大学,难道结果就是如此?别骂教师没奉献精神,八年十年的青春年华,人一生又有多少这样的时间? 适当的人事调动对于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无疑是有一定的帮助的。但是,教师的人事调动是怎么操作的呢?哪些人该调,哪些人不该调,哪些人调山区,那些人回县城等等,这些问题到底由谁来说了算,究竟拿什么来衡量?如今仍没有一个成熟的机制来制约和监督。因此,教师的调动,必然会产生人情关系和权钱交易。 可以说,当前教师的调动还是一块没有阳光的领域。教师的人事调动完全由个别主要领导说了算。领导的亲朋好友们只凭领导的一句话就可以调到自己想去的地方;如果没有做领导的亲戚,那就得花钱托熟人打理关系。如果同等条件下的几个人都想去同一个地方较好的学校,那就得看谁花的钱多了,谁的托的关系硬了,谁就能如愿以偿了。而一些没权也没钱的教师,则只能在山区一呆就是十年八年,甚至是一辈子。也有人说那可以靠自己的能力去争取呀,但是在芸芸众生中,平凡的人毕竟占绝大多数。况且,有能力有成绩也未必能够争取的到。 近几年,虽然人事调动有了表面的改革,要求进城的教师参加县城学校的面试,这样就给了许多教师公平争取调动的机会,但还得继续深化改革。起初,调动要求有县级以上优秀的老师才能参加应聘面试,于是便有教师在学校里勾心斗角争优秀。但到了面试时,没有优秀的教师也同样去了,而且被录用了。于是传出教师收买评委拿分数,领导内定人员等种种不和谐的声音,更有评委和领导意见不统一而吵架的闹剧。其实,这种走过场的面试就又成了一个权钱交易的幌子,成了一种虚假的形式。 教师队伍数量庞大,每年寒暑假要求调动的人员较多。有人说,某些校长、教育局的人事科长,这个时候“牛”得超过了一般局的局长,教育局局长甚至比主管副县长还“牛”,他们由此捞取了不少好处。其实这话一点也不过分。比如,去年河北某县教育局长在退休前一下子就调动二、三百人,其中自然存在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那么,教师的人事调动应当怎样做才能变得尽量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呢?首先教师调动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坚持优生劣汰的用人原则。不能搞任人为亲,而要任人为贤,不能搞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不能搞以权压人,打击报复。不能搞排挤讲真话者 ,而用任平庸的马屁精。不能搞个人说了算,而要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制度办事。其次应该制定教师人事调动制度,明确人事调动的条件和要求,严格人事调动纪律,增强人事调动操作的透明度。就像职称评定一样,明确规定要达到什么文凭,在什么地方工作了多少年,做出什么成绩,可以申请调到什么地方。还可以考虑采取工作交流轮换制度,先考虑就近原则,本镇的人分配在本镇工作。如果不能平衡,那么同等条件的学校老师多少年进行岗位轮换。在举行应聘面试时,应当加强外界的监督力量,减少舞弊现象的发生,严肃查处凭借关系的调动。另外,要在绩效工资、职称评定、优秀评选等方面适当向山区教师倾斜,让山区的教师不吃亏。 教师在社会上本身就是一个弱势群体,而山区教师忍受着更多的苦难,在倡导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社会应当更多一点地关心他们的忧愁,更实际地为他们解决一些困难,维持教师队伍的稳定,这对于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问政部门: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14-09-25 16:25 发表于 浙江
外地人在遂昌网友: 现将你《待在偏远乡村十多年的教师想调到离县城近点的学校,谁说了算》帖子回复如下: 一、多年来,我县教职工调配实行教职工与学校“双向选择”。 (一)教育局根据各校核定的编制数和学科需求确定调入岗位数。 (二)调出学校允许调出的教职工人数严格控制在20%以内(超编学科的富余人数不限)。 (三)除学科教师有富余的情况外,农村学校教职工要求流动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所在学校工作已满三年; 2.学年末县级以上学科教学成绩检测排位处于农村学校教师的前70%(所任教学科未进行县级以上检测的,年度考核排位处于本单位前70%); 3.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为了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机制,不断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为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提供有力保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我县由遂昌县教育局、遂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遂昌县财政局、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了《遂昌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实施意见》(遂教发[2014]67号),明确规定了交流的指导思想、实施范围、交流对象、交流方式方法、保障机制等。今年起将根据《遂昌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实施意见》组织义务教育段教师进行交流。 三、为了体现对农村特别是条件艰苦学校教师的政策倾斜,根据浙人发[2008]78号《关于实行农村教师任教津贴的通知》文件精神,按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任教年限的不同,发放每人每月60—400元/月的农村任教津贴,我县在此基础上对部分地理位置偏远、办学条件艰苦的教师,每人每月加发50、100元任教津贴。
当前状态:已答复

问政网友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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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回答
进度追踪
  • 2014-09-25 16:25:14
    县教育局回复了您的问题
  • 2014-09-25 16:25:14
    已答复
  • 2014-08-02 21:37:48
    问题已提交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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