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23

发帖人:路人甲  发布于 2017-04-23 20:30 发表于 浙江
关于违反换届选举纪律
[size=5]妙高街道吴突头自然村在2017年4月8日村民代表选举过程中,选举委员会违反了这次换届选举纪律“九严禁十不准”的第一条规定,妨碍了吴突头村民代表的选举行为。已向街道纪检部门举报过。吴突头村的吕某某是违反这次选举纪律其中之一的人员,为什么他这次竞选村主任委员的资格预审还能通过。为什么不按换届纪律来取消资格。难道这就是公平公正的选举吗???[/size]
问政部门:妙高街道

妙高街道 回复

答复时间:2017-05-11 16:41 发表于 浙江
你好,你反映的关于吴突头自然村村民代表推选有关问题已知悉,妙高街道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第一时间已指派联系领导和驻村干部了解情况并指导古院村选举委员会开展工作,要求古院村选举委员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好推选新一届村民代表工作,望您支持配合,谢谢!
当前状态:已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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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5-11 16:41:54
    妙高街道回复了您的问题
  • 2017-05-11 16:41:54
    已答复
  • 2017-04-23 20:30:39
    问题已提交至妙高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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