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 回复
答复时间:2015-01-22 17:20 发表于 浙江
“又歌。您好,你反映的“平昌路十六弄往下的多个停车位常年被三轮车占用”问题已经收到,该路段原来有两个二手车交易点,一个三轮车销售点,后又开了一个洗车店,这些店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占道经营问题,为此,我们交警部门也多次会同工商、城建监察大队对这些经营户进行了制止和劝导,要求各经营户规范经营、还路与民。通过工作,两家二手车经营户已经搬迁。下步,我们将继续与相关部门配合,制止他们的占道经营行为。对于您提出的增加停车位的建议,根据我省、市治堵工作要求,为确保城区道路安全、畅通,主要街道要逐步减少停车位,所以,目前不会增加新的停车位,希望您能够给予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