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 回复
答复时间:2014-05-15 12:40 发表于 浙江
[font=宋体][size=4][b]钱鸥论坛0578 ,您好:[/b]
公园路六弄弄口自从去年“三改一拆”平整场地改为临时停车场后,给车主临时停车提供了方便,但由于没有施划停车位,部分车主只考虑自己停车方便,而未考虑到附近居民的出行,给附近的居民出行带来了不便,对此,我们已经及时与城建部门取得联系,要求对该场地的临时停车位进行规范施划。城建部门答复会对上述场地进行车位施划,但施划停车位需要委托相关公司进行,城建部门将在对东桥和太保桥桥面施划标线时一并施划。届时,我们交警部门将对停在停车位外的违法停放车辆进行处罚。在没有施划车位规范停车前,我们会采取下列措施:一是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对影响居民出行的停放车辆进行劝导;二是接到群众电话反映及时联系车主驶离。[/size][/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