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93

发帖人:路人甲  发布于 2016-02-15 08:40 发表于 浙江
烟花炮竹
今年燃放烟花炮竹的情形较2015年多了,特别是沿街商铺、超市,甚至个别单位又开始了开门炮的燃放,并且放得又多又大,搞得街上碎屑乱飞、乌烟瘴气,也没见有人来管一管。
问政部门: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16-02-16 08:59 发表于 浙江
楼主您好!我县从2014年10月8日开始,就实施了“主城区内限时限地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中明确规定: 在县城限制区域内,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五至下一年正月十五每日的7时至24时(其中除夕至正月初五每日的0时至24时),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段一律不得燃放烟花爆竹。除了限时燃放外,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等交通枢纽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商品交易市场等地点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公安部门提醒:要牢记“限放”规定,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希望广大市民及各单位遵守相关规定,共同推进五美遂昌建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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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2-16 08:59:43
    县公安局回复了您的问题
  • 2016-02-16 08: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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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2-15 08:40:00
    问题已提交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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