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88

发帖人:路人甲  发布于 2015-03-24 10:04 发表于 浙江
请相关部门治理县城周边养狗问题
尊敬的部门领导: 现在经济发展了,新农村的环境也越来越好了,可农村养狗问题一直没有规范,尤其是县城周边的各村狗是成群结队,给其他居民的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比如螺蛳垵村的狗特别多,一个村可能有上百条,很多居民都被这些狗所困扰,主要表现有: 一是这些狗放养,到处乱窜,随处拉大小便,严重影响了洁净乡村建设,导致村里的卫生环境脏、乱、差; 二是放养的狗,过往行人的安全得不到保障,有些人被狗咬了也找不到主人,因为这些狗没有贴标签是谁家的狗,就是明知道是谁家的狗,狗主人也出现过不认账现象;流窜的狗携带了更多的病菌,对行人的生命、身体健康造成了很大威胁; 三是这些狗半夜还是狂叫不断,虽然我们是农民,但我们家也有老人、也有小孩,他们需要休息和学习,万籁俱寂的夜里听到犬吠声格外刺耳、而且这些狗一叫就有个把小时不停歇,早上天蒙蒙亮又开始叫,总是把老人、小孩从睡梦中惊醒,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作息。 恳请部门领导对此事加以关注,对县城周边村的养狗问题进行规范和治理,养狗问题确实已成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害,也是五美遂昌建设的一毒瘤。这是切切实实的民生问题,请还给我们一寸净土、一片宁静,不甚感激。 螺蛳垵村广大群众 2015年3月24日
问政部门: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15-03-25 11:22 发表于 浙江
您好:2014年以来,我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强化管理: 1、组织警力,深入社区、乡村做了大量宣传。首先,我局妙高派出所组织协警、社区等人员对县城范围内的犬只饲养人员进行安全宣传,要求其管理好犬只,并明确了责任。其次,在社区范围内张贴公告,对县城范围内的狂犬,无证无主犬将在统一时间组织捕杀。对明确有主但自由放养的犬只,通知饲养人对犬只进行登记,领牌(《犬只登记证》和犬牌,由县公安局统一制作;《犬只免疫证》由县农业局统一印制)。对大型犬,烈性犬必须圈(拴)养,不得出户,携观赏犬出户时必须束犬链(绳),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牵领。不得携犬只进去城区学校、影剧院、商场、酒店、医院、体育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携犬出户时,犬只在户外的排泄物,携犬人应当立即予以清除。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县公安局、县建设局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职权分工依法予以处理。 2、在各社区宣传栏内张贴《遂昌县城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针对我县实际情况,明确了犬只日常管理的职能部门;犬只办理登记证、免疫证及领取犬牌的具体程序;对犬只伤人后的责任认定等。使我县群众在遭遇与犬只相关的问题时有法可依,依法办事。 3、组织警力对流浪狗进行捕杀。我局妙高所抽调民警、协警组成打狗小队,分组分时段对县城范围内的狂犬,无证无主犬组织捕杀,2014年年初至今,已捕杀无证无主犬七十余条。 今后,我局将继续努力,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该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犬只饲养人员安全、文明养狗。谢谢你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你继续关心、理解、支持公安工作,共同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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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3-25 11:22:26
    县公安局回复了您的问题
  • 2015-03-25 11:22:26
    已答复
  • 2015-03-24 10:04:31
    问题已提交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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