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史志办 回复
答复时间:2017-08-18 09:37 发表于 浙江
咔嚓网友您好!
您于2017年8月14日在政府网站遂昌新闻网问政直通车里反映的《对该店继续进行监督管理了吗?》的来信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的关心与支持,就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我局于2017年8月8日晚,派执法队员到现场进行查看核实,对存在问题口头告知店主禁止在人行道上占道经营。经教育劝导,店主答应今后不再占道经营。近日,我局市容执法队员对城区内占道经营得夜市进行了集中整治行动,防止夜宵摊占道经营得现象“回潮”,下步我局将继续加强监督管理。如遇噪音扰民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建议您拨打110反映处理。
最后,再次感谢您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遂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