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建设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18-06-22 15:49 发表于 浙江
市民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游步道设置垃圾桶的答复我局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支持与理解,对我们城市环境卫生状况所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
您提出的在游步道设置垃圾桶的建议,由于游步道的地理位置特征,在雨季或其他特殊时间河道水位会漫过游步道,不具备设置垃圾桶或果壳箱的条件。建议市民在游步道散步健身的时候,将垃圾扔至游步道上方人行道旁的垃圾桶或果壳箱内。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感谢您对我局环境卫生工作的理解与配合!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把我们的城市建设地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