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95

发帖人:路人甲  发布于 2014-11-22 22:09 发表于 浙江
挖出不安
太和路22弄B幢一楼房主,私自利用地形落差在墙基边上向下挖车库,已严重影响房屋安全,望城建,国土部门管一管,去年他也私自挖车库,被政府部门制止,今年又开始挖,而且他还说城建部门关系好,不要紧,等城建走了之后再挖,城建是做给人看的,关系硬的很,不用怕,违章对我无用,城建都是朋友,请问城建部门是否?违章要不要管,其它住户安全性要不要考虑。
问政部门:县建设局

县建设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14-11-24 11:27 发表于 浙江
[i=s] 本帖最后由 风清杨 于 2014-11-24 11:51 编辑 [/i] 网友“珍宝岛”您好, 关于您所反映“太和路22弄16号103室住户违建”的网络群众问政举报单已收悉,我局已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去现场核实情况,经工作人员实地调查核实,您所反映的太和路22弄16号103室住户违建挖墙角建车库的情况确实存在。 经工作人员现场勘查核实,太和路22弄16号103室住户违建当事人刘某某建车库位置为太和路22弄16号103室门口空坛。对于该情况,我局工作人员于2013年,对该户擅自开挖土方建车库情况,曾对该户发出《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当时,刘某已对该情况进行了整改。对于此次,刘某再次开挖土方建车库情况,我局已再次对当事人发出《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施工,并限期进行整改。下一步,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及时对该户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管理。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1月24日
当前状态:已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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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11-24 11:27:23
    县建设局回复了您的问题
  • 2014-11-24 11:27:23
    已答复
  • 2014-11-22 22:09:14
    问题已提交至县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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