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94

发帖人:路人甲  发布于 2014-11-21 19:12 发表于 浙江
违法挖车库,吓死周边人!政府救命!
[align=left][color=#000000] 遂昌县城建局: [/color][color=#000000] 您好!太和路[font=Times New Roman]22[/font]弄[font=Times New Roman]B[/font]幢一住户私挖车库(该住户去年就曾在原地私挖车库被政府部门强力制止),现已挖出深[font=Times New Roman]3[/font]至[font=Times New Roman]4[/font]米的深坑。这幢房子紧靠山边,开挖部位对整幢房子起重要承重作用。该住户违法私挖车库的行为已严重影响了同幢住户及周边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希望贵局伸张正义,救救我们! 此致 敬礼 [font=Times New Roman] 太和路[font=Times New Roman]2[/font]2[/font]弄[font=Times New Roman]B[/font]幢及周边住户 2014.11.21 [/color][/align]
问政部门:县建设局

县建设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14-11-24 11:26 发表于 浙江
[i=s] 本帖最后由 风清杨 于 2014-11-24 11:52 编辑 [/i] 网友“挖地基”您好, 关于您所反映“太和路22弄16号103室住户违建”的网络群众问政举报单已收悉,我局已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去现场核实情况,经工作人员实地调查核实,您所反映的太和路22弄16号103室住户违建挖墙角建车库的情况确实存在。 经工作人员现场勘查核实,太和路22弄16号103室住户违建当事人刘某某建车库位置为太和路22弄16号103室门口空坛。对于该情况,我局工作人员于2013年,对该户擅自开挖土方建车库情况,曾对该户发出《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当时,刘某已对该情况进行了整改。对于此次,刘某再次开挖土方建车库情况,我局已再次对当事人发出《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施工,并限期进行整改。下一步,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及时对该户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管理。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1月24日
当前状态:已答复

问政网友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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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11-24 11:26:47
    县建设局回复了您的问题
  • 2014-11-24 11:26:47
    已答复
  • 2014-11-21 19:12:03
    问题已提交至县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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