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897

发帖人:sususu  发布于 2024-03-30 14:59 发表于 浙江
咨询失地保险
妙高街道大桥村多年前土地已被征收,当时据说有失地政策,可将失地保险转为职工养老保险,请问现在还有这个政策吗?现参保地在丽水是否能享受此类政策?
问政部门:县人力社保局

县人力社保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24-04-01 16:40 发表于 浙江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昌县财政局 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家税务总局遂昌县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遂人社发〔2021〕18 号)规定,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补贴资金可以用于缴费补助。我县缴费补助按现行 13800 元/人的标准执行。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保的,缴费补贴资金用于一次性筹资中的缴费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人员的名单,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自然资源部门下达的参保名额指标确定、公示,并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确认后,送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联合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人力社保部门办理参保手续。祝您生活愉快!
(相关文件网址:http://www.suichang.gov.cn/art/2021/9/8/art_1229560522_2354524.html)
当前状态:已答复

问政网友回复

共有 1 条回复
我来回答
进度追踪
  • 2024-04-01 16:40:31
    已答复
  • 2024-04-01 16:40:31
    县人力社保局回复了您的问题
  • 2024-04-01 16:25:35
    县人力社保局已受理
  • 2024-04-01 15:49:46
    问题已提交至县人力社保局

扫二维码进入移动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