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767

发帖人:平安  发布于 2023-09-20 11:04 发表于 浙江
违法搭建
腾龙二期十八幢二单元603业主私自侵占其它业主的公共财产楼顶是属于所有业主的财产,搭建阳光棚一事,已经在四月份向有关部门反应过,实际情况至今没有解决,再次向贵局反应情况,
问政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23-09-22 10:08 发表于 浙江

网民“平安”: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前往腾龙二期十八幢603室找到业主,就其搭建楼顶阳光棚一事进行督促整改,向其发放整改通知书。603室业主已承诺将自行拆除阳光棚,因其位于乡下的房屋尚未竣工,待房屋建成后直接拆除运往乡下。后续我局也会继续督促该业主尽快拆除阳光棚。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当前状态:已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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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22 10:08:51
    已答复
  • 2023-09-22 10:08:51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了您的问题
  • 2023-09-20 16:33:39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受理
  • 2023-09-20 11:08:36
    问题已提交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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