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力社保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23-07-25 08:41 发表于 浙江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根据《遂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发放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综合补贴的批复》(遂政发〔2011〕56号)规定,建立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社区综合补贴制度,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我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及社区综合补贴由遂昌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按月发放。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