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44
发帖人:路人甲 发布于 2014-05-06 23:35 发表于 浙江
继续茗月山庄容积率的问题
非常感谢建设局对我的疑问及时作出答复!现在还有几个问题不明:
1.贵局于2003年9月26日出具的遂建规条(2003)05号规划设计条件,将道路扩建预留用地计入容积率基数。请问你们进行[color=red]容积率计算的依据是什么?我们需要了解具体的法律(或法规)相关条文。[/color]据我们了解到的情况,市政道路用地是不允许计入小区容积率基数的。
2.贵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明确标示了茗月山庄小区每一期的用地面积(分五期开发),五期用地面积之和刚好等于88165平方米,也就是小区的用地总面积。那么“道路预留”又从何说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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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比现在的龙潭鑫城小区,那里也是紧靠市政道路,但是小区大门设计考虑了门口道路的影响,留出了一块缓冲带,小区车辆进出视线更好。茗月山庄小区当初做规划时,既然明知门口道路要扩建,为什么不替小区内几千人的生命安全考虑,少盖点房子,为我们留一点缓冲?这6892平方米的土地后面,到底隐藏着什么?
4.扩建后的道路将紧靠着茗月山庄小区,只留一条人行道。小区出入口很窄,视线很差。出门就是大马路,没有一点缓冲。道路未扩建时,小区门口就已出了好几起车祸。道路扩建后对小区内几千人的生命安全必将造成严重威胁。对此,贵局又是如何考虑的?为什么就不能将道路往两边都扩一点,给小区留一点缓冲,让大家多一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