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
您好!根据《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遂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户”认定标准的通知》(遂自然资规〔2021〕115号),户的认定原则应遵循赡养对象与赡养人共同申请。根据你描述的情形,我们认为老房子应不予保留。具体事宜可进一步咨询你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和当地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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