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8

发帖人:路人甲  发布于 2015-01-26 20:30 发表于 浙江
官官相互何时休
[align=left][backcolor=white]第十六条实行责任追究。[/backcolor][/align][align=left][backcolor=white](一)各行政村委会辖区内新增1例违法违规建筑未及时发现或制止的,给予村支部书记、主任严重警告处分;新增2例违法违规建筑未及时发现或制止的,村支部书记、主任予以停职整改;新增3例及以上违法违规建筑未及时发现或制止的,给予村支部书记撤职处分,村主任依法罢免。如违法违规建筑发生在村干部所在组,则加重处罚。金竹镇王川村全体村民可以作证王川村绝对不止3例违法违规建筑,不知道该条法律是否有用王川村全体村民期待、、、、、、、[/backcolor][/align]
问政部门:县纪委(县监察局)

县纪委(县监察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15-02-03 15:52 发表于 浙江
楼主: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 “三改一拆”、违法建筑处置等工作的监督与支持,2013年以来,全省上下深入开展“三改一拆”工作,省、市、县相继出台了一些列关于推进该项工作的相关规定,加大了对各类违法建筑的处置力度。你所提到的金竹镇王川村存在较多违法建筑的情况,我们督促金竹镇进行调查了解,并严格执行有关“三改一拆”、违章建设处置的相关规定。 感谢你对 “三改一拆”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谢谢!
当前状态:已答复

问政网友回复

共有 1 条回复
我来回答
进度追踪
  • 2015-02-03 15:52:22
    县纪委(县监察局)回复了您的问题
  • 2015-02-03 15:52:22
    已答复
  • 2015-01-26 20:30:49
    问题已提交至县纪委(县监察局)

扫二维码进入移动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