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28

发帖人:路人甲  发布于 2014-07-13 10:25 发表于 浙江
请领导为我主持公道!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柘岱口乡毛阳村的村民,我要反映一个事情,希望您能为我主持公道!2013年4月份我被查出来患了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后来在丽水市人民医院治疗了八个多月,共花费了医疗费27余万。医疗报销已经达到我县封顶额度,后续的治疗费用全是自费的。在治疗期间,听说医院报销后可以到乡民政局进行二次报销,于是我将看病期间的全部医疗票据都交给了我们乡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当时,他们还说我这个情况可以拿到五千块的补助,因为最高额就是五千的,但在今年公布的补助名单里,我只有2千,可是其他人都有五千,于是我找到工作人员询问,其表示只上报了这点。为什么我花费了这么多医疗费,而工作人员只给我上报了这么小的额度,让我应该享受的补助金额没有享受到,我也曾向驻村干部反映过这事,但一直没有答复。我的家庭已经因为我生重病而返贫了,老婆身体也不好要经常吃药,治病的钱都是亲戚朋友借的,而我现在这个病又不能干活,上有年迈老母亲要赡养,下有未成年儿子要抚养,希望领导们能尽快帮我查查这件事情,还我应得的待遇!万分感谢。
问政部门:县民政局

县民政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14-07-14 15:56 发表于 浙江
[i=s] 本帖最后由 县民政局 于 2014-7-14 17:44 编辑 [/i] 楼主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因为不了解具体情况,对于是否有其他救助或者医疗费是否救助期限内等等情况不了解,所以我们只能先粗略的答复,同时,我们将对此事继续跟进,进行调查。我们医疗救助金额是根据医药费总额减去不可报的自费等金额再减去已报金额和其他补助金额,得出可报金额,同时,如果上报了市里的二次救助的话,也要相应减去再得出可报金额。然后可报金额乘以相应困难群众的救助比例得出救助金额。您对救助金额有疑义,可致电县民政局社救科咨询详情(电话8128629),或者您找县民政局社救科咨询具体事宜。我们将根据您反应的具体情况,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给出方案,给您满意的答复。谢谢
当前状态:已答复

问政网友回复

共有 1 条回复
我来回答
进度追踪
  • 2014-07-14 15:56:26
    县民政局回复了您的问题
  • 2014-07-14 15:56:26
    已答复
  • 2014-07-13 10:25:38
    问题已提交至县民政局

扫二维码进入移动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