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我中华
您好!
首先感谢你对我县医疗保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于2020年农村医疗保险征缴县医保局已经开始启动了,具体总筹资、个人、财政补助金额尚未出台,预计在10月底会出台,出台后县医保局会在第一时间在相关媒体予以公布。
关于人员免费依据一是遂政办发〔 2014 〕47 号第八条第二款:重点优抚对象、低保人员(包括农村五保 、城镇三无人员)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持证残疾人(除低保对象外)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残联承担;计生特别扶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经县卫生健康局确认,由县财政承担;农村户籍少数民族个人缴费部分的 50%经县民宗局确认后由县财政承担。县级以上劳动模范,百岁以上老人, 政法机关授予的见义勇为称号的居民, 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独生子女母亲,担任村支书 、主任和会计 15年以上且年龄 60 周岁以上的村干部及“ 三老人员 ”,其个人缴费部分继续享受由县财政承担 100 元的优惠政策。上述个人缴费减免优惠政策必须在整户参保的基础上才能享受 。
二是遂政办发〔2018〕106号 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县低收入农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全额资助。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医保工作的支持!祝你安康!
遂昌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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