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路湾镇 回复
答复时间:2019-07-31 18:15 发表于 浙江
你好!你反映集市摊位占道经营等问题意见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路湾镇所在地的集市由来已久,每月农历初五、十五、二十五为集市日。每逢市日,包括周边松阳、龙游的不少经营主便在省道S222龙丽线新路湾路段沿线设摊交易,存在占道经营、乱停乱放行为,影响群众出行安全。
近年来,我们一直在考虑如何从根本上解决新路湾的集市问题,并采取一些措施,如早前把集市日摊位转移到溪边路的沿线上,公路沿线安装监控,禁止车辆停放,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但因场地的局限,依然存在商贩和赶集人流集聚与摊位空间不足的矛盾,面临较大压力。
你在意见中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可是目前受土地、资金等要素的制约,择址新建市场条件尚不具备,对此,我们将加强与当地村两委、行政执法、市场监管、交警等部门协调,加强巡查执法,规范有序经营。同时加强与县部门对接,争取项目支持,破解占道经营等问题。
感谢你对新路湾镇各项事业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