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656

发帖人:yl  发布于 2018-12-28 15:11 发表于 浙江
公积金
个人是否可以交公积金
问政部门: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

答复时间:2018-12-28 16:42 发表于 浙江

《丽水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凡丽水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在我市连续正常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均可以个人名义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可咨询8126668或557757

当前状态:已答复

问政网友回复

共有 1 条回复
我来回答
进度追踪
  • 2018-12-28 16:42:58
    已答复
  • 2018-12-28 16:42:58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了您的问题
  • 2018-12-28 16:13:22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受理
  • 2018-12-28 15:42:58
    问题已提交至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扫二维码进入移动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