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善良”:
您好!您的投诉我局已收悉。
根据《关于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理规程有关事项的通知》(遂人社发[2018]21号)文件,遂昌康馨诊所于2018年7月26日向我局提交《遂昌县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签约申请书》。我局组织工作人员于8月8日对康馨诊所进行了现场评估,符合遂人社发[2018]21号文件有关规定 。经公示、系统对接、业务培训、签订协议,康馨诊所于10月24日开通医保服务条件。
你反映的推拿技师无资质的情况,我局已反馈至遂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11月30日,我局会同卫计部门到遂昌康馨诊所进行现场检查。目前正在取证和进一步调查阶段。根据《关于印发<丽水市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丽人社[2018]252号)文件精神,一旦查处存在医保方面违法违规情况的,我局将严格按照《遂昌县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进行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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