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您好!
你提出的关于自行车租赁点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目前自行车租赁点的设置和管理,归属于遂昌县交通局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我局积极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联系后,现将了解到的情况反馈如下:
一、关于行政服务中心自行车租赁点的问题。当时因为后岭公园施工,为了方便市民,已将原来的自行车租赁点整体搬迁至附近的金溪保障房小区处。虽然目前后岭公园地上部分已完工,但是因为实际可供设置自行车点位的区域有限,加之公园边上设有公交港湾式停靠站和地下车库出入口,设置公共自行车点位存在安全隐患,暂时不考虑该点位恢复事宜。
二、关于人民法院处新增自行车租赁点的问题。由于目前人民法院现址位于平昌路,车流量庞大,车速较快,且可用于设立点位的区域不足,不予考虑设置新租赁点位。
市民朋友如需到上述两个单位办理事宜可以选择乘坐公交车前往,单位附近均设有公交站点,如若再有不便的,尽请谅解。
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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