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力社保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18-11-06 15:30 发表于 浙江
网友您好!
你所说的“大学生返乡创业有何优惠政策”,我局现答复如下:
根据遂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遂政发【2018】49号)文件规定,可享受如下政策;
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个人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将非公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调整为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按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个人每年
3000 元、5000 元和
10000元的就业补贴。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三分之二的社保补贴,核定补贴的缴费基数不超过全省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上三项补贴的期限均不超过3年。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单位为其实际缴纳部分给予单位社保补贴,期限为1年。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可同等享受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科研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的,按规定将社会保险补贴纳入劳务费列支,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
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创业并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的,按规定享受扶贫项目支持、扶贫贴息贷款等政策。
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支持力度。可根据实际,扩大见习对象范围。见习基地吸纳见习对象开展见习工作,可按规定享受见习补贴、补缴养老保险补贴和缴纳综合商业保险补贴。见习补贴可用于见习基地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市本级见习期间缴纳的综合商业保险补贴按每人最高不超过300元标准执行。加强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建设和动态管理,鼓励就业见习基地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就业实践,根据成效可给予一定补贴,具体条件和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
加强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将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孤儿、残疾人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3000元。
文件全文可在遂昌政府网上查询,或直接联系我局就业处咨询,咨询电话:8526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