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88

发帖人:小城乡下  发布于 2018-10-29 10:05 发表于 浙江
想了解一下我县保障性住房的政策
想了解一下我县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
问政部门:县建设局

县建设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18-10-30 15:06 发表于 浙江

市民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了解我县保障性住房的政策,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行实物配租(含租金核减)和租赁补贴二种方式,其中租赁补贴面向的群体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一、租赁补贴相关申请需满足如下条件

1)户口条件:申请人具有妙高街道常住非农业户口三年(含)以上且实际居住。

申请人包括已婚 [(含离婚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的居民以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居民,结婚、离异须满三周年。

2)住房条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妙高街道范围内现有房屋建筑面积按每户家庭计算低于45平方米,同时人均房屋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含已转让),未领取过建房费或住房补贴。

(3)经济条件:申请住户上年度低保收入俩倍以下且无汽车。

二、实物配租相关申请需满足如下条件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分成以下三类情况:

一是城镇居民住房困难家庭

1)户口条件:申请人具有妙高街道常住非农业户口三年(含)以上且实际居住。

申请人包括已婚 [(含离婚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的居民以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居民,结婚、离异须满三周年。

2)住房条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妙高街道范围内现有房屋建筑面积按每户家庭计算低于45平方米,同时人均房屋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含已转让),未领取过建房费或住房补贴。

(3)经济条件:申请住户上年度人均收入低于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8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民政查询为准);无汽车或购有10万元以下(新购置车辆以购车发票为准、二手车辆以评估发票为准)非营运车辆。

二是新就业无房职工

1)户口条件:申请人具有本县常住户口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持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的毕业证书,在本地用人单位工作,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60个月。

3)申请人在本地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一年(含)以上。

4)住房条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妙高街道范围内无自有房屋。

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含已转让),未领取过建房费或住房补贴。

未作为家庭成员的申请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在妙高街道范围内拥有1套或幢(含)以下住房,同时单套或单幢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

5)经济条件: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1.3倍(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民政查询为准)。

家庭成员无汽车或购有10万元以下(新购置车辆以购车发票为准、二手车辆以评估发票为准)非营运车辆

三是外来务工人员

1)户口条件:申请人具有本县(不含妙高街道)常住户口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在本地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一年(含)以上。

3)住房条件:年审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妙高街道范围内无自有房屋。

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含已转让),未领取过建房费或住房补贴。

4)经济条件: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8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民政查询为准);无汽车。

 

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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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0-30 15:06:02
    已答复
  • 2018-10-30 15:06:02
    县建设局回复了您的问题
  • 2018-10-29 15:00:02
    县建设局已受理
  • 2018-10-29 14:59:23
    问题已提交至县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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