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竹镇 回复
答复时间:2014-10-28 21:01 发表于 浙江
“游子终思乡”网友,您好!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村级工作的关注。现将您所反映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据调查,“村村通公路”是指通往各行政村的道路建设,并不包括所有自然村,您所说的毛竹坑自然村隶属于金竹镇茶竹岭行政村,反映的道路属于竹山道路,是为方便村民生产修建,并非是康庄公路。经茶竹岭村村两委多方筹措,该竹山道路于2010年3月开工建设,但由于村集体经济薄弱,难以承担全部的政策处理费用,经村两委会研究,征得毛竹坑自然村全体户主同意,并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由村集体承担60%费用,毛竹坑自然村农户承担40%费用,在村集体出资6.8万元,农户出资3.7万元后,该竹山道路于2010年9月份建成。
今年以来,为加快村庄经济发展,对接高坪旅游辐射,经县政府立项,由高坪乡作为项目业主,建设高坪乡箍桶丘至金竹镇茶竹岭联网公路,公路建设资金由省、市、县补助、村级自筹,不向农户进行筹资,该公路严格按照四级公路标准规划设计,原竹山道路仍可正常使用,并不存在着将原先竹山道路封闭的问题。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村级集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能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宝贵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