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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人:路人甲  发布于 2014-06-18 15:15 发表于 浙江
关于广场舞噪音扰民事情的建议
[i=s] 本帖最后由 钱瓯遂昌 于 2014-6-18 15:38 编辑 [/i] “广场舞噪音影响周边居民”这一热议话题,已是全国性的社会问题,但提倡全民健身和丰富群众娱乐生活,这又是社会文明进步该提倡的事。针对这一实际矛盾,我以个人名义建议政府有关部门正视现实,敢于担当。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拓创新思路和改进工作作风,以免引发更大的社会矛盾。本人建议如下: 1.由县文明办、文化局、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单位作为发起单位,相关部门协助,成立“广场舞健身协会”。 2.实施统一协调、统筹管理。 3.制定相关制度和标准。 4.有组织的开展相关活动。 5.合理规划跳舞场所。 6.加强协会自治和监管力度,并负责协调周边居民。 以上言论代表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叶伟军(8172508)
问政部门: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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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6-18 15:15:30
    问题已提交至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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