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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人:路人甲  发布于 2018-07-16 11:52 发表于 浙江
支部书记算什么?
支部书记算什么?算单位领导吧,又没有与行政领导相应的经济和政治待遇(编委不安排领导职数、组织部门不承认领导身份、人事部门不安排管理岗位);不算单位领导吧,他们又凭什么参与单位管理工作?会不会有越权之嫌?
问政部门:县委组织部

县委组织部 回复

答复时间:2018-07-23 17:52 发表于 浙江
根据《中共遂昌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遂委发【2014】1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机关党委和县直机关工委直属总支、直属支部的书记由本部门党组(党委)副书记或党员副职领导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实职党员干部专任。机关党委设专职副书记,县直机关工委直属总支、直属支部设有的以党务工作为主的副书记,按部门内设机构正职配备。机关党委所属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一般由部门内设机构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设置,参照部门执行。
当前状态:已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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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7-23 17:52:23
    县委组织部回复了您的问题
  • 2018-07-23 17:52:23
    已答复
  • 2018-07-16 11:52:01
    问题已提交至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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