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84

发帖人:路人甲  发布于 2014-05-27 17:35 发表于 浙江
强烈要求解决和降低龙潭村委会里晚上广场舞声音!
六点钟左右开始一直到九点来钟,村委会里面的广场舞一直放着超过广大居民休息分贝的音量,他们原来在好川公园里跳的,没想到尽然弄到小区里面,那个声音实在是太集中了,等以后这里的居民小孩中考、高考也不知道怎么办!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帮我们这些居民调解一下,也不是让她们不要在这里跳舞,只是希望她们能把音量放低点,跳舞的人能够听到就行了啊!谢谢。
问政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14-05-28 08:49 发表于 浙江
楼主,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我局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对广场舞噪声进行监测工作,并与健身人员进行沟通协调,控制音量,减少噪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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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5-28 08:49:28
    县环保局回复了您的问题
  • 2014-05-28 08:49:28
    已答复
  • 2014-05-27 17:35:40
    问题已提交至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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