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812

发帖人:遂昌美好参与者  发布于 2021-06-24 15:59 发表于 浙江
我心向党,渴望入党
在建党100周年的来临之际,我十分渴望能成为一名共产党员,为祖国人民奋斗终生。 可我情况是:在2013年已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由于以前在外工作没有固定党组织,导致一直没能入党成功,但是现在已经在遂昌找到自己的党组织。对于我这种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在的,9年没入党成功的)组织能不能在今年(党的诞辰一百年),考虑一下给我们一次机会成为党员。最后愿党永远辉煌,愿祖国国富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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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部门:县委组织部

县委组织部 回复

答复时间:2021-06-27 20:09 发表于 浙江

遂昌美好参与者:

    您好,您所反映事项我们已收悉。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 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入党积极分子每半年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做一次考察并做好记录。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入党发展对象。

具体程序,您还可拨打0578-8528149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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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6-27 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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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6-27 20:09:24
    县委组织部回复了您的问题
  • 2021-06-24 19:16:21
    县委组织部已受理
  • 2021-06-24 17:11:47
    问题移交至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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