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12

发帖人:路人甲  发布于 2015-02-05 19:13 发表于 浙江
看一看,查一查
位于金竹镇王川村新公路外侧唯一一处现已审批建房的工地,土地是如何通过置换直到现在又是如何通过合法审批需要有关部门站出来做合理的解释和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此地块很大一部分是水位以下国有土地,在2014年就有人在此修建外围石墙做垫高工程时就许多王川村村民向镇里,国土所反映过,镇里、国土所的不作为导致此地块顺利的完成了垫高工程,(誓问国家法律法规在哪?职能部门该承担什么责任?)。国土所给村民的答复是平整起来种植茶叶而如今却种上了房子,而且还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在2014年末批先建就违反了规定,而且很大一部分是水位以下国有土地,此地块是何人在此修建房子,金竹镇、国土所、王川村村干部,王川村村民都心知肚明,在此事件中王川村村干部,国土所给了很大的方便,现在是何户名在此修建房子,现在实施的一户一宅,旧房有没有拆,现在修建有没有超标,还有一点就是在2014年库区水位最高时离现在建房的高度只相差不到20厘米,当时没有现在平整低的地方已经有水(金竹镇国土所有照片为证,有村民反映过)更何况现在的高度是垫高的结果,离水位这么近也可以建房吗?
问政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15-02-09 09:17 发表于 浙江
楼主你好,你反应的情况我局正在核实,将尽快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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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2-09 09:17:39
    县国土资源局回复了您的问题
  • 2015-02-09 09:17:39
    已答复
  • 2015-02-05 19:13:00
    问题已提交至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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