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织部]要求成立小区党组织

绿水青山 2019-02-26 发表于 浙江
我们是2004年在政府异地脱贫的政策下,从全县4个乡镇(蔡源乡,焦滩乡,湖山乡和金竹镇)来到云峰街道社后小区居住,因我小区有部分党员都已年老体弱,要回原籍参加正常党日学习或党员活动确实不便,为了给我们党员特别是年老的党员在家门口就能吸收到党的阳光,开展正常学习活动,为此要求成立小区党支部。(具体程序和要求请指导)。

进度跟踪

  • 已答复

    2019/2/28 20:21:26
  • 县委组织部回复了您的问题

    2019/2/28 20:21:26
  • 县委组织部已受理

    2019/2/27 11:52:58
  • 问题已提交至县委组织部

    2019/2/27 11:41:22

部门回复

  • 县委组织部:

    绿水青山: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异地脱贫党员回原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方便问题。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我县针对部分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人户分离等问题,专门开辟了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途径:一是利用县城党群服务中心组织学习。针对偏远乡镇部分党员在县城务工创业等,每个偏远乡镇每月集中利用一天时间,在县城党群服务中心开展党组织生活。二是积极开展上门送学等活动,针对部分年老体弱、长期卧病在床的党员,我们要求各基层党组织积极开展送学上门,通过上门讲等形式组织开展学习。

        就来信中反映要求成立小区党支部问题。成立党支部程序要求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同时,成立党支部后党员的组织关系均要求接转至该支部。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蔡源、焦滩、湖山、金竹等四个乡镇就如何解决好来信中反映问题做好积极沟通协调。您也可以直接与我们联系,联系人:巫云,联系电话8513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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