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疗保障局]浙丽保
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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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2021/11/14 11:27:09 -
县医疗保障局回复了您的问题
2021/11/14 11:27:08 -
县医疗保障局已受理
2021/11/10 15:37:24 -
问题移交至县医疗保障局
2021/11/10 15:13:37 -
问题已提交至县卫生健康局
2021/11/10 14:48:22
部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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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疗保障局:
冲动的惩罚
您好!您咨询有关“浙丽保理赔及所需资料,现答复如下:
浙丽保是我市推出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商业保险,推出后报销实现丽水市内一站式结算报销,即就医后用社保卡实时刷卡结算同步(无需办理其他“理赔”)。在丽水市外境内刷卡结算的,符合报销的如自理自负费用实时结算,自费费用数据会推送至浙丽保自费报销系统审核予以报销。
假如就医后未实时刷卡结算的,分以下两种情况:
1.符合医保报销的费用(前述自理自负费用):走医保零星报销流程,材料内部流转,不需要参保人额外向浙丽保窗口提供。
2.浙丽保特殊药品(纯自费):需重新办理报销,提供报销材料。
(1)非备案特殊药品:符合用药说明的资料(诊断证明、病理报告、出院小结)+加盖医院医保章的外配处方(复印件)+发票;
(2)备案特殊药品:备案表+符合用药说明的资料(诊断证明、病理报告、出院小结)+加盖医院医保章的外配处方(复印件)+发票。符合浙丽保报销后报销金额直接打入参保人银行卡(原则上为社保卡绑定的银行卡账号),支付后会以短信形式通知。有关浙丽保办理事项商业保险公司经办人员派驻在县医疗保障中心(遂昌县北街206号,社保大楼一楼),咨询电话 2070333 。
祝万事如意!
遂昌县医疗保障局
202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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