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文件不落实,没人管,望有关部门监督住房三年办不了证

王丽 2021-08-09 发表于 浙江
我父有农村自建房一幢。农村住房确权是要帮办的民生实事。2019年遂昌县开展农村住房统一确权工作,但是村工作宣传不到位,把我家遗漏,只能我父自己办证。从2019年底到现在,三年多了,我父想办证遇到艰难,办不了。听国土说按省里文件政策,大概2020年开始宅基地超出批准面积处罚,由国土资源局处罚改为农业农村局处罚的。2021年6月发布的《遂昌县住房管理办法》,也有相关规定,但是我和家人三年间多次找县农业农村局,答复说没有具体处罚规定,领导没有安排人员管处罚,国土没有安排人,还要等消息……每次都失望而归。希望有关部门明确宅基地处罚规定,安排人员管事,为人民办实事。否则还要老百姓等多久,再三年才要解决吗?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解决问题,提高办事效率,感谢关注!

进度跟踪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逾期答复

    2021/8/19 16:40:30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了您的问题

    2021/8/19 16:40:30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受理

    2021/8/9 15:09:09
  • 问题移交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8/9 14:57:37
  • 问题移交至县农业农村局

    2021/8/9 9:29:12

部门回复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王丽:

    您好!

    您反映的农村自建房超出批准面积建房处罚事宜,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您反映的事项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行政职权范围内,相关处罚工作将由县农业农村局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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