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织部]关于国家实行的支书肩挑主任的问题

莫离别 2021-02-08 发表于 浙江
国家实行的党支部书记肩挑主任这个政策是不是国家强制性的,乡政府组织选是不是违背了政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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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答复

    2021/2/10 10:33:25
  • 县委组织部回复了您的问题

    2021/2/10 10:33:25
  • 县委组织部已受理

    2021/2/9 17:31:40
  • 问题移交至县委组织部

    2021/2/9 9:27:58

部门回复

  • 县委组织部:

    您好。
           按照全省村社组织换届工作部署,我县于2020年7月份在妙高街道、三仁畲族乡开展村社换届试点工作,2020年10月启动面上村社组织换届工作,2020年12月份全面完成村社换届工作,全县村社组织党组织书记、村社主任“一肩挑”率为100%。
           全面推行“一肩挑”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具体体现。《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法规均明确规定“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
           实施“一肩挑”有利于强化党对农村事业的全面领导,有利于提高村干部办事效率,有利于增强村组织的凝聚力。同时,为防止“一言堂”“不干事”等情况,我县将围绕“一肩挑”后村干部的管理出台一系列制度,推动村干部干事争先。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基层组织建设的关心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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