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柘镇]大田兴建山塘征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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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2020/4/26 14:04:20 -
大柘镇回复了您的问题
2020/4/26 14:04:20 -
大柘镇已受理
2020/4/26 14:01:57 -
大柘镇逾期受理
2020/4/25 10:00:00 -
问题移交至大柘镇
2020/4/24 9:39:48
部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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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柘镇:
王先生:
您好!你的问题我镇已收悉。我镇征地标准根据遂政发{2018}10号文件关于印发遂昌县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执行,综合地价标准如下: 1.耕地、含园地、及除林地[含开发园(林)地]外的其他农用地56万元/公顷;2.林地及未利用地28.5万元/公顷;开发园(林)地34.5万元/公顷。
大柘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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